时间:4-12月
方式:一方面宣传发动组织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文明旅游接待礼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内容的培训。
另一方面组织全区旅人员、质监人员参加各种培训,以提高对文明旅游的组织领导能力、旅游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促进出境游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把出境游中不文明的行为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出”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旅助推_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优化旅、推进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区风景旅游局成立由旅游局长陈鲁军为组长、纪检组长陈红敏为副组长,经营管理科、规划科、建设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文明出”的组织、指导工作。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把“文明出”与旅游发展、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要结合本地旅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与文明办、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3.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要抓好重点景区和窗口地带,重点在东西岩景区、古堰画乡景区、丽水旅行社、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企业开展活动。
_区内其他景区及涉旅企业也应借鉴相关经验予以组织实施,保证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4.广泛动员,加强宣传。
要广泛吸纳青年学生、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退休人员、社区居民加入文明出游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发挥志愿者的强大力量。
要加强正面宣传和教育引导,深入宣传文明旅规范,让文明旅游理念入心入脑,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5.及时反馈,总结经验。
要注重此项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