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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3篇
大小:473.18KB 3页 发布时间: 2023-03-15 11:27:59 10.4k 9.4k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倩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一整改核查一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

(一)全面自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行动方案,各市州会同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

(二)整改核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应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指导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适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本地区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于每年10月上旬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每年抽查评估内容将有所侧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要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高。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督促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其所辖医养结合机构逬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z并及时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统一硏究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应于20xx年x月x日前将20xx年的行动总结报告及汇总表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三)巩固成果,宣传推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行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大宣传推广,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3

为规范推进我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而落实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木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査。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要以自查、实地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方向和内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应根据医疗机构类型符合相应医疗机构基木标准和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机构内老年人医疗卫生安全。

(三)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标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指南。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四)努力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人员队伍能力。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设立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执业资质证书,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做好职称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鼓励医护人员和退休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有效使用。

(五)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信息互通共享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控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要求登录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持续推进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工作,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调整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严格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控预案,做好物资储备、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1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两年,每年按照“自查自纠一整改核查一总结提升”程序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纠(1-3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

(二)整改核查(4—8月)。

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自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盟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所辖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全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9-12月)。

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盟市要将年度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于每年10月20H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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