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见利忘义、趁人之危、见死不救、非法取得财物的人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3.当有爆炸危险的可燃物或产生剧毒气体的可燃物燃烧时,应立即组织救火人员和群众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在保证人员撤离的情况下,尽可能抢救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资料。
5.在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时,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一条工作组的构成及其职责
一、工作组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保卫组下设应急小分队:由治安办公室(12人)、消防控制室(12人)、保安队(46人)以及后勤值班等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组职责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火灾和疏散事故应急预案;
2.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妥善处置现场各种情况;
3.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控制灾情;
4.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工作;
5.及时与指挥中心联系,完成指挥部的命令、任务;
6.保护财务、档案、贵重物资;
7.协助做好灾后的恢复医疗(就诊)秩序及相关工作。
第二条报警和接警
一、报警
当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院内火警电话(电话xxx)或报告治安办公室(电话:xx)。
不可控火灾直接拨打119进行报警。
报告内容:发生火险的具体部位(科室)、燃烧物质、楼名楼层、房间及报告人。
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有消防手动报警按钮的部位,应立即启动按钮报警。
二、接警
消防控制室或治安办公室接到电话报警时,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自动报警后:
1、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确认火情,并将现场情况反馈中心控制室。
2、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向报警部位进行核实,核实后通知赶往现场的人员。
3、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治安办公室(电话:6784),治安办公室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组织、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留守人员应将监控画面切换到发生火险的区域进行实时监看。
第三条火灾处置程序
一、可控火灾:发现火灾应立即利用现场灭火器实施灭火扑救,并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和总值班人员(夜间)。
二、不可控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摁下消防报警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或总值班人员(夜间)。
2.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实施灭火扑救。
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