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传染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传染病
聚集性传染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应由区传染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
对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
视传染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
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
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传染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
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
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
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
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
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
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
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