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内需求的,须经同学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详细方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供应必要保管装置。
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究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同学证或供应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同学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同学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同学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
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同学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同学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力量,避开简洁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同学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看法建议,准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状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同学健康成长。
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4
一、禁令
1、荆门一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二、检查通报办法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课间、集会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
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
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本规定自20xx年9月5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5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
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