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预防与预警
6.1预防
1、按员⼯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隔离14天,⽆异常后复岗。
2、在⽹吧门⼝安排⼈员对所有进⼊⽹吧的⼈员进⾏体温检测并记录。
3、员⼯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吧要求每天佩戴⼝罩,⼝罩由⽹吧发放每天两个。
4、加强卫⽣清扫和消毒杀菌⼯作,⼀般场所每⽇消杀⼀次,⼈员密集场所每⽇消杀两次,⼝罩回收桶每⽇消杀三次。
5、保持良好的⽣活习惯,注意饮⾷卫⽣,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6、公共场所应经常通风换⽓,保持⽣活、⼯作场所⼲净。
6.2预警发布与预警⾏动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即向⽹吧经理汇报,每天定时向⽹吧经理汇报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2、发⽣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及时进⾏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专⼈专车转运⾄定点治疗医院进⾏进⼀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3、制作表格分发到⽹吧各个员⼯,组织⼈员对员⼯的.体温进⾏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6.3预警结束疑似病⼈经医学观察诊断为⾮新冠疫情,或疑似病⼈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住宿区域经过14天后⽆新的病例出现。
应急⼩组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信息报告
1、本⽹吧24⼩时应急值班电话:
2、当员⼯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即报告⽹吧经理。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员数量等。
3、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吧管理⼈员指定窗⼝向⾟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等地⽅卫⽣部门报告
4、突发事件发⽣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时。
8、外部及内部联系电话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120。
1、适⽤范围
(⼀)经市、区(含⼤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能⼒、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5⽉25⽇起,举办⾯向成⼈类、⾼考复读、⾼考艺考以及⾯向⾼三年级学⽣学科培训的机构可⾃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6⽉2⽇起,除(⼀)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作程序
(⼀)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作,制定线下培训⼯作⽅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提出申请。
学员中有中⼩学⽣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返校⼯作专班备案。
(⼆)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返校⼯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返校疫情防控⼯作⽅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返校专班57号⽂”)防疫要求,对有全⽇制学⽣的培训机构进⾏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