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梳理出的.重大隐患,要分析类别,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第二阶段(5月30—6月12日):整治阶段,在镇政府领导下对我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以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第三阶段(6月13—6月20日):工作汇报阶段,针对我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情况向上级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与村委会联系,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本次行动要求,按照下发的调查表内容,组织好大排查工作。
要切实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把工作措施落实到人,重点部位管理落实到人,督促检查落实到人,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学校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
加强对隐患整治的检查力度,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从学校各项教学常规、学校工作的每个时段、环节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学校以这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2023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案6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2月5日至12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
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
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
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
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
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
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
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
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
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
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
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