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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扫墓防火措施精选6篇
大小:19.6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3-16 12:54:25 8.22k 6.98k

5、自行驾车前往墓地扫墓时,切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祭扫应到指定地点,不能选择在重要交通干线及路口和市区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

6、不要在小区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气泄漏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

三、遇到火灾的自救工作

快速转移。

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强行顶风冲越火线。

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过的地方即可安全脱险,切忌顺风撤离。

卧倒避烟火。

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

为防止吸入有害气体,要就近跑到有河流河沟、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

同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避免烟害。

清明节扫墓防火措施3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

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

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

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

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3月31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旅游发展委监管科,联系电话:xxxx电子邮箱:***********

清明节扫墓防火措施4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

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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