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标立卡。
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
食堂禁止食用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
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卫生。
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
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各校(幼儿园)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周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各校要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园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园长)报中心学校备案,中心学校及时向乡政府、县教育局报告。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程序是班主任——各校(园)长——中心学校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在接到中心校指令前由校长(园长)负责救援指挥。
各校校长(园长)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
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