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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精选6篇
大小:24.85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3-16 14:49:29 17.33k 16.64k

整治范围是全社区所有房屋出租屋,重点是一家多户出租,及单栋居民楼内常住人员超过5名的出租屋。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在社区居委会的通知部署下,各家各户进行自清自查,并配合上门的工作人员填写房屋出租调查摸底登记表。

各区居民积极开展全面清理无证加工厂、小作坊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并上报社区或辖区派出所。

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五、整治标准

房屋租赁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出租住宅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2、危险房屋、违章建筑及没有合法产权房屋不得出租给他人使用;

3、出租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出租屋不得与生产车间、仓库、“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毗邻或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出租屋每户业主必须配置至少1具2kg 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各层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

6、出租房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严禁阻碍消防通道。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居民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全力以赴。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居民代表多多宣传,广泛参与,提高房屋出租户业主的自觉性。

3、严格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听取情况汇报,对工作不落实,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精选5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和做好我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区实际,就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以属地化管理和条块结合为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

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

主要包括:"世博"工程设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建管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3、交通运输。

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协办单位: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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