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2023年底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化解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确保把排查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进一步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打牢基础。
4月底向县平安办上报排查化解台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二)常态排查化解阶段
集中排查化解结束之后,要将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成常态、坚持下去,原则上每半月都要开展排查化解工作。
(三)全面稳控阶段(4月至12月)。
要全面加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教育疏导管控工作,及时发现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监控、处置,切实强化源头管理、社会防范和应急处置,严防群体性聚集上访、个人极端等各类影响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集中和常态化开展全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调度。
(二)注重方式方法。
结合了解社情民意、法治宣传、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一户不漏进行排查化解。
排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讲清楚排查的目标、原则、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等,避免因为方法不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实行开展培训、上门排查、发现识别、综合研判、预警报告、预防处理、统筹处置、总结反馈、建章立制九步工作法,一环扣一环,形成工作闭环。
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定期开展“回头看”和回访,确保矛盾不反弹。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股处所室、中心要加强专项行动督查、指导、协调。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具体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股处所室、中心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要根据专项行动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措施2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1、各责任部门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部署,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
***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教育。
***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或协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
三、隐患排查工作范围
综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