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
(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
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