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一)处置医保业务处理系统故障的应急预案。
1、判明情况。
应急处理小组首先应立即判断系统故障范围与故障原因,理清系统故障。
2、及时报告。
应当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情况,向硬(软)件供应商、网络供应商(电信、网通等)口头通告故障情况。
3、维护秩序。
本单位的有关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维护单位的秩序,并根据情况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力量。
4、抓紧修复。
如属本单位范围内的系统故障,应快速查找系统故障的原因,并及时修复,争取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如遭遇停电,应当在备用电源工作时限内,确保应急照明的及时启用并及时做好电脑数据的存储和备份工作。
5、做好善后。
预计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系统运行的,应当区别情况,分别作如下服务处理工作:
(1)属于一般情况的,可以先手工办理再补录的,视情况增加人员力量予以快速手工办理;不能手工办理的,应当尽可能做好解释工作,请参保人员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前来优先办理。
(2)确实属于特殊困难,难以再次前来办理的,可采用可能的方式,留下有关办理资料和联系办法,在系统恢复正常并代为办理后,用邮寄、快递或上门等方式处理。
3、确实属于疾病诊疗急需办理的,可与定点单位的医保部门联系,先保证其正常就医或购药,然后补办手续。
(二)处置严重社会治安案件的应急预案。
1、当发生社会治安案件时,应当尽力避免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避免激烈言辞和过激行为,首先保证在场的参保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向110报警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如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也应当立即向110报警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3、在安全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积极配合警方工作,疏散无关人员和围观群众。
4、在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当场未处理完毕之前,应当注意保护好现场。
5、如有较为严重的伤者,应当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以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安人员和本单位领导。
6、当发生重大设备设施等盗窃、破坏事件,造成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除按本程序处置外,同时参照医保业务处理系统故障的应急预案处置。
7、案件发生后,应及时将工作安全监控的摄像资料进行备份,作为报警依据。
(三)严重灾害事故。
1、判明情况。
立即判断灾害情况、初步原因及其影响程度。
2、及时报告。
现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
3、疏散人员。
本单位的有关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解释和人员疏散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4、及时救治。
如有受到伤害者,应当初步判明情况,将发病者安置在合适场所和位置。
需要紧急救治者,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以及时卷入医院救治(本单位应当派员陪同),并尽可能及时通知发病者的家属或其工作单位。
5、抓紧修复。
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同时估计恢复服务的大概时间。
6、做好善后。
预计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服务的,应当区别情况,做好服务处理工作(具体同上)。
(四)处置服务对象突发疾病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