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
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
4.1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2023年甲流病毒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
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
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