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
认真核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环境卫生情况。
认真核查经营场所是否定期清洁,是否具有“三防”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认真核查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和进货单据凭证,是否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五)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情况。
认真核査加工制作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使用“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加工制作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
加工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干净清洁餐饮器具是否消毒;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格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夜市排档设施设备相对简陋,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环节。
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夜市排档食品安全工作,将夜市排档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监管所要组织对据辖区各类夜市排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夜市排档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狠抓食品安全工作落实。
(三)加大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
各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区局将于近期对各所辖区夜市排档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集中督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査和监督抽检等形式进行,确保此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4
为贯彻落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流动摊贩管控力度,强力制止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行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群众营造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食品流动摊贩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整治对象
我区城市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不符合规划和市容秩序要求的食品流动摊贩,重点为校园、医院周边、滨江路河堤、主要道路、交通节点、住宅小区路口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食品流动摊贩。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
具体安排如下。
宣传发动阶段。
各大队对辖区内所有食品流动摊贩摸排汇总,建立台账。
向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者及周边群众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
为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集中整治阶段。
各大队要根据摸排情况,结合违规占道经营治理工作,制定整治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不符合市容秩序要求和噪音扰民的早夜市和流动食品摊贩进行整治规范,对拒不整改的摊贩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
巩固提升阶段。
各大队要针对重点时段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加强管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校园、医院周边、滨江路河堤、主要道路、交通节点、住宅小区路口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食品流动摊贩实施常态化管控,形成长效机制。
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5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XX]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
为解决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管理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