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
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绩效部分服务费出现结余费用分配原则: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
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课后服务收费监管方案4
一、总体要求
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
课后服务有利于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家长辅导学生作业学习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难的问题。
我校从“办好人民满育”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主动担当,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作为“五育并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20xx年秋季开学后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学校的教育资源无偿提供给学生课后服务使用,家长合理承担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有资格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主动承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学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不得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全乡镇申请课后延时服务的在读小学生及其家长均是属地学校的服务对象,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
1.每周五加二。
教育部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每周按照五天核算,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简称“每周五加二”。
2.每天一加一。
中心校的指导思想是把每天服务的.两小时分为两个时段完成,即中午放学期间服务一个小时,下午放学后服务一个小时,简称”每天一加一”。
这两个时段正是家长接送学生矛盾的关键点。
其中中午一小时放在12:30至13:30期间,与学校下午上课时间(1:50)正好衔接;下午一个小时放在4:30至5:30期间,与学生放学时间4:30正好衔接。
具体服务时间各学校可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只许微调,不能大动。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
(三)服务方式
各学校要根据我乡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