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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5篇
大小:68.12KB 19页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04:42 2.33k 1.12k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二、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和县卫健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发改局、教科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等。

根据需要,可对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建立与完善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和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专业人员的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等;负责组织突发重大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和指导新闻单位及时报道经授权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

县政府办:传达县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卫健局: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改局: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立项,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编制粮食、食糖、食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储备计划,保障应急物资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县教科局: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规划,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运输和调度,保证供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程序动用县级医药储备;根据需要和能力组织企业生产或者请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协调采购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

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其他善后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水上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疫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文广游局:指导督促旅游行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做好隔离酒店的储备工作;及时接收、发布国家、省、市旅游局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有关工作。

县应急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协助做好疫区需转移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根据需要,对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县医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

县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三)县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县应急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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