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接到邻近乡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民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
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5)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6)根据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居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7)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并将评估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系统建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医疗救治队伍建设、培训与演练、经费和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等保障措施的落实。
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新田政府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企业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镇村、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
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新田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镇镇长担任。
成员包括乡镇办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村、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新田镇村、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