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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5篇
大小:68.12KB 19页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04:42 2.33k 1.12k

1、综合协调组:由综治办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2、应对防控组:由卫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村、社区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由、宣传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4、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村、社区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各村、社区、单位应有相应的部门承担本单位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企业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二、村、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新田镇卫生服务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村、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

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疫情应急响应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乡镇办事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社区居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

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为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织和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镇长担任副组长、财政分局、工商所、文化站、城区公卫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兽医站、学校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视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及时向镇政府、镇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具体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上报、控制等措施落实和医疗救治等各种工作协调。

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疫情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信访维稳组、宣传信息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综合协调,了解掌握辖区内疫情动态,向县卫计委、县卫生应急指挥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监督所汇报情况,联系沟通工作。

疫情处置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核实,事件现场的病原采样,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开展疫病防治、疫点消毒控制、居家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随访、预防服药或应急接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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