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
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
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
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
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
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
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
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
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
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
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
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
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
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
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
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
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
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
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
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
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
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
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
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
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
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
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