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火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联络
1.发生火灾后,保卫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单位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
1.发生火灾后,保卫人员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
(三)救护
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景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篇5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预防
㈠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各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
2、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㈡森林防火宣传
1、在景区周边、上下停车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
向游客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2、及时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二、组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即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㈠组成
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共计12名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配备必要的防火工具,保证在关键时期能在第一时间进入火场,保证应急分队的战斗力,能挥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森林火灾能打早、打小、打了。
景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防火值班
在森林防火期间景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火值班电话在游客服务中心公示。
值班人员要求按时到岗到位,保证通讯畅通。
领导小组对值班人员实行不定期检查。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㈠火情报告
火情报告办公室由 负责, 协助。
景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了解记录好火灾地点、类型、火灾趋势后,联系消防部门和景区应急小组所有成员,同时报告 镇政府和旅游局。
㈡火灾扑救
1、火灾扑灭组由 负责, 等9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