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求有临床医师、护士陪同在病情得到稳定后才可以进行相关检查。
二、指定专人管理急救、抢救药品、器械,随时检查,随时补充。
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无菌器材不过期,取用方便。
三、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患者抢救治疗。
四、接受碘对比剂的患者,检查前做好过碘敏试验及相关的预防用药。
被检查者或家属需签署“接受碘对比剂知情同意书”。
接受离子型碘对比剂造影,除上述要求外应有临床医生在场陪同。
五、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种危及生命的病情变化和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检查。
六、在场的医生和护士立即处置病人,吸氧、测血压、吸痰,
使用必要的急救用药。
同时将身体放平,头侧转,以防呕吐物堵塞气道。
必要时使用气管插管。
七、若无临床科室人员在场则由放射科医技人员一方面立即就地抢救,同时拨打急诊科及ICU电话求救;另一方面电话报告医务科组织协调抢救,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并向医务科、业务院长汇报。
八、现场急救后确认病情趋向稳定时,应立即转入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九、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当班医师及时做好抢救记录以便提交转诊科室和科室存档。
十、本科室主任、副主任实行二线听班制度,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迅速到位。
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5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院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来我院就诊的危急重病员。
急诊范围: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状态时,
1.我院对下列情况病员均应组织紧急抢救:
1.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1.2突然之急性腹痛;
1.3突发高热;
1.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1.5产科危重症:高危妊娠、产后大出血等
1.6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1.7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1.8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1.9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1.10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12传染病可疑者;
1.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14其它:经医师认定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2.抢救病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无论是医生或护士发现来我院需要急诊抢救的病员,一方面应当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另一方面应通知相关抢救组成员。
抢救组成员接到(电话)通知后的8分钟内应赶到抢救现场;若需使用救护车,司机接(电话)通知后的10分钟内应出车并迅速赶到指定现场,以便及时投入抢救。
3.成立抢救小组由总指挥、医生组(外科、妇产科、内科)、护理组、药房、救护车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