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溺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
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
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
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
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采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乡镇卫生院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x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x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
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
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