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站在全省高度处理与协调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指导机构单位受惠政策较少。
政府投入资金有限,人员编制不足,精神科医疗机构办医条件简陋,病房空间拥挤,病床数及住院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省本级开展精神卫生防治经费缺乏,致使防治工作难以落实。
(一)、在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完善精防工作网络体系,建立防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以开展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项目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二)、做好精神卫生防治开发项目工作。
制定相关技术培训和督导计划,并落实对市、县的技术培训及督导工作。
督促落实项目各级执行单位、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及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如期召开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部署项目工作,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三)、加强精防机构人员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培训与学习。
加快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尽快制定《海南省精神卫生条例》极其配套的法规,以保障精神病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保证精神卫生工作者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督促各级精神卫生机构依法行医,依法行政。
(四)、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发与运用多系统合作的协调机制,主动与公安、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合,全面推行精神卫生工作的各项措施。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识。
(六)、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保障措施之后,启动精神疾病的社会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