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现场发现电力设施损坏嫌疑人时,立即组织力量封锁出口,并通知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
第六条处置要求
(一)事件发生后,各特战队员应按照指挥部的指挥,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各自的工作。
(二)各特殊群体应当服从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3)事件发生后,一切以人命为基础。
第四章物资管理
第七条反恐物资包括警用钢叉、防爆头盔、遥控路障、防爆盾牌等。
第八条存放材料的场所应当保持合理的湿度和温度。
清单清晰明了。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方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范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1适用范围
本专项预案适用于事业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及参与处置的单位和部门。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防恐组织机构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急保障组以及抢险突击队组成。
2.1.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事业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防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处长不在时由书记或主管安全副处长任总指挥。
组长:主管综治副书记
副组长:副总监、副总师
成员:机关各科(部)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2.1.2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令,全面指导、指挥和参与防恐救灾工作。
控制事态发展,对重大工作部署做出决策,协调各部门做好防范保护工作,下达预案启动、人员避险、应急结束等指令。
2.2应急办公室
2.2.1 xx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处城管综治办兼。
主任:主管综治副书记(兼)
副主任:城管综治办主任
组员:城管综治办人员组成
应急办公室24小时值班室设在处“440”值班室,值班电话:
2.2.2主要职责:
(1)负责预案的制定和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组建应急队伍,
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2)紧急状态下负责收集恐怖袭击等事件信息和灾害损失,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传达领导指令,通知现场指挥部和各保障小组进入应急状态。
(3)落实预案,认真做好车辆、物资、人员协调工作以及灾后复产工作。
(4)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工作。
(5)接到空袭警报后,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隐蔽。
2.3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