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Ⅰ级特别重大: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核爆炸、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恐怖袭击,或利用其他危险方法,造成建筑物大面积坍塌与毁损、人员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
4.2.2Ⅱ级重大: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爆炸、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等手段,造成严重现实危害后果和社会公众心理恐慌的恐怖事件。
4.2.3Ⅲ级较大:电站应急领导小组获得情报或上级指示,表明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具体针对我电站进行恐怖袭击,对袭击的目标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时间紧迫性,其犯罪行为已进入实施阶段,但最终危害后果尚未发生的恐情事件。
5.预防与预警5.1预防5.1.1加强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5.1.2建立和完善防范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5.1.3加强对爆炸物品及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订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5.1.4加强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进入。
5.2预警行动5.2.1预报预测5.2.1.1电站应急组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1)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上级部门向电站告知的预警信息;(2)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3)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Ⅲ级及以上事件,经过风险评价后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4)电站及报告的预警信息;(5)其他正规渠道获得的预警信息。
5.2.1.2预警信息发布(1)预警等级分为三个级别,特别重大为 I 级,表示为红色;重大为 II 级,表示为橙色;较大为Ⅲ级,表示为黄色。
I 级为最高级别。
红、橙色预警,黄色由电站发布。
(2)电站应急组获得的 I、II、Ⅲ级预警信息,应及时报告电站应急领导小组。
经电站应急领导小组同意,负责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5.2.1.3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电站应急组牵头,会同电站应急组采取以下预警措施:(1)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2)达到突发事件Ⅲ级制度时,启动电站应急响应。
5.2.2应急准备5.2.2.1电站应急组:(1)最短时间内核实信息真实性,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汇报工作。
及时向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2)迅速通知电站应急组和事件影响单位。
(3)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应急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应急准备工作;(4)根据预报预测结果,作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指令电站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好应急准备;职能部门接到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按照本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3预警调整和解除电站应急组组根据事态发展、现场情况和政府部门通知,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向上级电站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汇报;预警涉及的客观因素已消除或预警程序结束,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预警解除,并作记录。
6.应急响应6.1应急启动条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电站应急响应程序:6.1.1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团电站及上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6.1.2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集团电站及上级部门指令电站启动应急预案;6.1.3发生电站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6.1.4电站应急组请求启动应急预案;6.1.5项目电站现场应急组请求启动应急预案;6.1.6其它需电站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
6.2响应程序6.2.1应急报告和通报6.2.1.1应急报告程序(1)发生Ⅲ级及以上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应急组启动应急预案,向电站应急组电话报告,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可同时向电站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2)电站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应立即向电站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3)电站应急组接报后,立即通知电站应急组,并会同进行核实; (4)核实情况后,电站应急组立即向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电站应急组立即向组长汇报;(5)在履行电站内部报告程序的同时,电站应急组、电站应急组在30 分钟内电话向上级电站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汇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时间不超过 45 分钟。
6.2.1.2III 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报告发生III 级及以上突发事件,现场项目电站应急组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要按照国家、上级电站和电站有关规定逐级报告,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在应急预案中明确。
6.2.1.3应急报告内容应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各专项应急预案中要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明确细化应急报告的内容。
6.2.1.4应急通报(1)电站应急组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
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上级电站及电站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和决定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传达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电站应急组汇总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突发事件重要信息和情况,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
(3)各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和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
6.2.2应急响应发生Ⅲ级及以上恐怖袭击事件时,电站应急行动按以下程序执行:6.2.2.1根据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电站应急组会同电站应急组组长启动“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电站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电站应急组报告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
6.2.2.2电站应急组提请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开首次应急会议,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体参加。
首次应急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应急指挥部和电站应急组的救援职责。
2)研究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决定派赴现场人员、专家人选。
3)明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告知的要求。
4)提出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的原则。
5)传达、落实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上级电站应急组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指示和要求。
6.2.2.3指派人员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