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
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
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
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
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
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
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
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
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
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
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2023防洪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4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