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配合水陆派出所(禁毒办)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专业机构和队伍。
有吸毒人员的社区居委会要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充实和调整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社区民警、社区专(兼)职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社区医护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主任兼任。
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名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建立一个由其家庭人员(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护人员、社区专(兼)职社工、禁毒志愿者及其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小组。
各社区在聘用现有专职社工的基础上,还可以吸纳志愿者、义工等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二)落实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经费。
严格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社区戒毒和康复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依法依规接受社会捐赠,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为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提供财物和经费支持。
(三)规范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吸毒人员台账。
开展吸毒人员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吸毒人员分布情况与现状。
二是建立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康复的“无缝衔接”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前15日,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和社区戒毒和康复执行地(户籍地或固定住所所在地)。
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评估制度。
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专业机构要每半年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从“生理戒断状况、遵守协议情况、适应社会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一次综合量化评估,客观反映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的现状。
检查社区戒毒和康复计划的落实情况,帮助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逐步回归社会。
四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调查摸底工作不全面、帮教措施不到位、社区康复及药物治疗维持率低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信息反馈不及时等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四)加强督办,严格考核。
办事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一次听取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办事处综治办要强化检查和考评力度,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检查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总结推广经验,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影响面大的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3
为营造“6.26”国际禁毒日浓厚禁毒宣传氛围,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根据《全区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方案》(x司办〔20xx〕x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整合社区资源,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构建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有机衔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戒毒效果,促进合浦县禁毒斗争常态持续好转,为平安广西、法治广西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与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在合浦县各乡镇大力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努力探索并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过到六戒所帮教,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合浦籍人员的帮扶教育,构建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联动的常态化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机制,使禁毒戒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
同时也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后续照管工作,进一步巩固操守率,有效降低复吸率。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合浦县司法局“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少彬
副组长:张智远翁振华邹优敬
成员:合浦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和日常事务管理。
办公室主任由邹优敬兼任。
四、工作安排及活动内容
(一)6月1日至6月10日,各司法所戒毒康复工作站负责摸清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基本生活及戒毒表现情况,对确实在戒毒康复期间表现较好但生活确实困难的`人员进行登记,6月11日前上报至合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戒毒康复中心核实后,筛选十名困难戒毒康复人员报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届时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派慰问组到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家里进行帮扶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