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加强师生日常活动安全教育及应对突发事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五、应急相应及处置程序
5.1、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局,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由学校报当地政府及镇教管办,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5.2、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
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3、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5.4、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5.5、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5.6、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
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5.7.大型集体活动现场发生漏电、火灾、设施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切断电源;迅速打开全部安全通道,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场教职工迅速带领各班学生撤至安全地带;及时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5.8在等待救援的同时,发动教职工及学校医务人员积极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有人员受伤时,应尽快确认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
5.9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做好准备。
5.10.外出活动途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事故车内人员,应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随队校医应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置;
5.11.外出活动现场发生暴力侵害事件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活动组织者组织精干教师稳控不法分子,并拔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并安排学校医务人员进行简单急救;应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警方调查破案做好准备。
5.12、现场处置要求: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领导为第一位责任人,活动组织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在场领导、教师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起组织、指挥、抢救、报警、报告等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否则将追究责任。
5.13.各有关人员按预案编组及分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师生安置、家长安慰、伤员救治、死亡人员后事安排、经济赔偿补偿、教育教学秩序恢复以及配合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5.14、根据事件处置进程,不间断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由于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通报相关个人或部门);
5.15、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5.16、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要进行经验教训总结,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及处理。
六、其他事宜
6.1通过制定和落实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校园集会的拥挤、踩踏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各种集会的拥挤现象,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
6.2、学校的重要大型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集体活动。
包括春秋游、运动会、看电影、校会、升旗和集体社会活动大型学生集体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
启动本案。
6.3、虽不属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本案。
6.4、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校长是常规集会活动的审批部门。
6.5、针对人未到位、玩忽职守者进行查处。
对渎职和集会活动未到岗(擅自离岗)人员,一旦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上报教育局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由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交通事件的总结报告
1、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制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本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3、本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大型文艺演出应急预案5
一、演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