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经费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部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手段建设、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开展。
8.3队伍建设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保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攻击溯源等能力。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应急队伍,提升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能力。
支持网络安全企业提升应急支撑能力,促进网络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8.4社会力量
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从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选拔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形成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库。
8.5国际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职责建立国际合作渠道,签订国际合作协议,必要时通过国际合作应对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鼓励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应急预案要向电信主管部门备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2023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4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区教育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依据兖教体字【20xx】17号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导向性为要求,立足全局,主动协调,积极应对,切实提高突发舆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对效率。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维护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
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韩学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新闻发言人,张蒙同志为联络员。
3、职责
(1)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上级应急处置指令和工作任务,安排部署突发舆情所指事件的主体、调查、研判、协调和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的上报工作,全面领导、协调部署本校的应对舆情新闻宣传工作。
按照本预案适用范围,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公开报道的需要,明确新闻发布原则,按照镇教委、教体局审定的发布内容,统一发布口径。
(2)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校委会、镇教委、教体局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同时要做好突发舆情所指事件的调查资料收集、汇总、调查过程和应对处置,并及时向镇教委、教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