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
五、应急行动的响应及措施
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总指挥:迅速下令组成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1)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开展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出进一步部署。
(2)准确迅速下达工作指示,指挥各应急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督查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根据事态发展情况
(4)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或寻求配合和支持。
(5)派出工作组,并限定时间赶赴事发地点,开展调查。
(6)做好其它应急指挥工作。
(一)应急响应
1、基本响应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通信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前期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救助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委办局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上级机关发出请求,
2、扩大应急
①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据事件等级,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②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实施有效处置,应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名义,要求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处置工作。
3、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2)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持社会治安等控制措施;
(3)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等保护措施;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等措施。
4、。
应急处置
(1)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指挥和处理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