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大型参与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全区大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述大型活动是指:公共文化体育场、区辖区内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娱乐休闲经营场所、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场所、经政府批准,在我区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工作人员及观众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各类综合、单项各类活动。
本预案所述突发事件是指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1、3工作原则
大型活动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层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我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以下简称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预案启动、人员组织、部门协调、命令统筹等。
领导机构总指挥由XXx区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文旅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1日常办事机构
办公室为领导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传达领导组工作指令及指令的落实;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事件信息;制定事件救助的具体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各成员单位职责
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领导组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1)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助工作;组织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拨工作;组织紧急转移安置伤员等。
(2)区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预算、审核、拨付,做好经费下拨,保证应急款项及时到位。
(3)区发改局:负责救助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安排应急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4)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卫生力量,抢救伤员,对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和疾病的发生、蔓延;保证饮用水和食品的卫生;参加伤病人员救治;负责接收对口单位捐助的物资和资金。
(5)区交通局:负责提供转移交通工具;确保应急道路畅通。
(6)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和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调查,确保治安稳定和交通有序。
(7)区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消防救援、人员搜索等工作。
(8)区住建局:负责事件后恢复重建规划、勘察设计、抗灾设防、房屋建筑、恢复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2、3分级标准
按照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4、预防预警机制
4、1完善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