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人员保障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
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6、4培训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
7、附则
7、1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做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7、2追责
对在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4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8、附件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通信录
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X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市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建筑物、设施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等灾难,导致人员伤亡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因人群拥挤、通道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人员伤亡的事件;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升空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事件。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以及与大型群众性活动自身不相关联的因素而导致活动参与者伤亡的突发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市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台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卫健委、环保局、体育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外办、保监分局、气象局、总工会、供电公司、警备区、武警支队等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分管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对于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突发事件信息,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承担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搜集、报告舆情信息,协调新闻发言人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发布,协调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负责对突发事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参与抢险救援等工作。
3、市民政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伤亡人员的抚恤、救助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等工作。
5、市人社局:负责为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