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领域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本领域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
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XX年11月至12月)。
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巡查考核下级政府和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以安委办名义挂牌督办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场所。
依据《安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处理有关燃气安全举报。
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生产诚信体系管理。
县城市管理局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重点执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行为。
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联合惩戒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三)加强督导考核。
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明查暗访、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分别于20XX年1月26日、4月26日、7月26日、10月26日、11月16日、12月16日(本次报总结及经验做法)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好的经验做法)和《岳西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县安委办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天然气专项检查行动方案2
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城镇燃气事故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反映出燃气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
当前燃气进入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的阶段,一旦管控不力极易造成系统性安全风险。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易发势头,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年以来针对燃气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