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完成充装追溯信息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建立液化石油气瓶追溯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未进行液化石油气瓶基础数据录入和充装信息上传的液化石油气重瓶不得出站。
对于恶意破解智能充装设备、攻击软件系统、气瓶基础数据和电子载体造假等破坏气瓶追溯体系建设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持续推动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对照市局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月至3月)。
组织开展“起底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查清本辖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单位生产经营现状,全面掌握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数量和安全状况。
对管道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燃气使用单位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底数和安全状况进行再排查、再统计,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全面排查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底数和产品质量状况。
督促销售燃气具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切实履行经营者管理责任,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通过排查摸底,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台账,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4月至10月)。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行立改,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
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
对不能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协调解决,确保重大隐患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用于日常监管工作之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XXX任组长、XXX、XXX任副组长、各管理所所长成员的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升对燃气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安全排查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协调,严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带领相关人员深入一线,把排查整治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
要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有效解决执法不作为、宽松软等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牢牢抓住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集中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复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对屡教不改和明知故犯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区市场监督局要派人员驻站包保,死看死守。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震慑。
(三)强化督查考核。
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查检查,推动排查整治有效开展。
对因工作不利导致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要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
(四)强化宣传教育。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是保障城市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有效措施。
要多措并举,加强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备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设备、器具,有效保障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分别于20XX年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之前报送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等附表(附件)。
天然气专项检查行动方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