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演练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指导协调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
(二)责任追究
市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有关部门应参照执行,并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