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预案启动
发生Ⅲ级突发性大客流时,由调度部值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不启动本预案。
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性大客流时,由调度部值班主任视状况启动该应急预案。
5.3组织机构及职责5.3.1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总指挥:分公司总经理副总指挥: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中心主任、调度部部长、值班主任。
职责:(1)依据现场实际状况,发布运营调整方案;(2)与属地公安部门保持协调;(3)下达有关预案的指令;(4)对外信息的发布;(5)组织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
5.3.2现场处置机构及职责
现场指挥:站务中心主任成员:站务部部长、站长职责:(1)组织人员掌握现场客流;(2)汇报现场预备状况;
(3)准时向指挥机构提出运营调整的建议;(4)负责现场救援方案的具体执行工作。
5.3.3临时现场指挥与指挥权移交现场处置机构成员到达现场前,由所在车站值班站长担当现场指挥,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指挥工作,待现场指挥或其指定人员到达现场后,临时现场指挥将现场指挥权交接给现场指挥,并由现场指挥全权负责现场处置机构应急抢险指挥工作。
5.4先期处置
5.4.1当发生突发性大客流时,车站要准时了解清晰产生突发客流的缘由、规模,可能持续的时间。
5.4.2根据《应急信息报告规定》的要求进行汇报。
5.4.3车站利用广播系统仔细做好宣扬,准时组织人员维持车站秩序,增设兑零点。
5.4.4值班站长准时组织驻站各部门员工参加掌握客流,同时通知驻站公安,通知行车值班员向行车调度报告,恳求组织机动人员支援。
5.4.5站台拥挤时,值班站长立刻委派人员到站台维持候车秩序,利用广播宣扬,先让下车出站的乘客出站,再放乘车的乘客进入站台,掌握进站的乘客人数。
留意站台边缘乘客的动态;向行车调度恳求备用车上线,运输站台滞留乘客。
5.4.6应急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性大客流遵循“平安第一、分级掌握、合理引导、准时疏散”的原则。
掌握客流应遵循“由下至上、从里到外”的原则。
5.5应急响应
5.5.1指挥机构响应
Ⅲ级突发性大客流发生时,由调度部值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不启动本预案。
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性大客流时,调度部值班主任视状况请示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自然成立,成员赶赴指定岗位。
5.5.2调度响应
5.5.2.1行车调度接到车站汇报后,立刻向当班值班主任报告,并通过CCTV进行客流监视。
5.5.2.2值班主任了解状况后向当值调度宣布进入车站大客流处理状态;视状况决定调整运营。
5.5.2.3环控调度留意观看客流状况,增加站内新风量。
5.5.2.4电力调度加强对各变电所运行状况的检查。
5.5.2.5值班主任向分公司领导报告。
5.5.2.6客运调度员向发生大客流的车站了解大客流淌向及车站组织方案。
5.5.3救援队伍响应
5.5.3.1驻站公安接到车站发生突发性大客流的报告后,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察和防范工作;与车站进行有效配合,快速、果断地处置,确保客流得到有效掌握。
5.5.3.2站务部接到车站要求增派人员支援的恳求后,快速组织支援人员立刻前往该站支援。
5.5.3.3调度部接到车站要求增派人员支援的恳求后,向指挥机构总指挥报告,视状况恳求地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警力支援。
5.5.4各级响应时间
5.5.4.1调度部接报后做好大事的前期处置,在5分钟内通知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成员及相关中心、部;视状况通报地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5.5.4.2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成员应立刻赶赴指定岗位,组织指挥大客流掌握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