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立即停止群众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病的群众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村民。
5为查明疾病原因,应急管理小组应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3、村内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急管理小组应当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卫生院报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村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所报揭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
2立即使毒物停止继续吸收,迅速离开中毒环境,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3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
4协助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群众宣传卫生平安防护的相关知识。
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扩散或传播,还没有到达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到达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影响大、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
我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卫生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各村卫生站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督管理。
防保科承当责任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任务。
2、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对疫情的报告,医疗机构、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4、卫生院在接到下级卫生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5、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质、类别和严重程度,同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开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6、对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范围做出判断,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及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