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学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成 员:学校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与转办工作。
三、舆情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舆情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中央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巨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在全省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省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市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报道的;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在县区范围内产生负面影响,被县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小的自媒体报道的。
(二)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立即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随时掌握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发生后,由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市教育局。
四、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掌握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报送市教育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舆情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领导小组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舆情预警
1.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及早发现,做到有所准备,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与上级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和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信息沟通机制。
(三)舆情应对
1.针对出现虚假不实报道,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网络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所属政府及新闻宣传和网络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预案保障
学校建立规范有效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