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验员和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对有毒的或有腐蚀性的药品要严格管理。
电器设施由教师开关。
六、宿舍内不许学生玩火、触摸电器,不许在床上做剧烈的运动。
生活老师经常给卫生间坐便器、漱口杯、毛巾消毒。
七、体育老师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学生训练。
对铅球、铁饼、单双杠、吊环、跳高等项目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体育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八、电工要定期对线路、开头、插头、电灯、教室内的电教设备、宿舍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漏电现象要及时维修更换,严防触电等伤害事故发生。
九、学生不准追逐打闹,爬墙头,爬篮球架、不准向窗外扔东西,上下楼梯严禁推搡,乘车要排队上车下车,不准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十、每学期末学校要对安全工作检查总结,表扬、奖励执行制度较好的处室和个人,对违反制度要批评教育或进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
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
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
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7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校园火灾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温教办计[20xx]24号《温州市教育局消防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方针和组织机构
1、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温州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消防法规。
各处室段等部门必须执行本专业的防火安全规定。
2、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日常工作由政教处、总务处承担,在温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