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处置机构体系与职责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
(1)行政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生产部根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5、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件的报告及前期处置
1)接到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地点、事件的经过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件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对事件单位的处置措施的建议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领导小组应召开事故处置会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三)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初查
领导小组组长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条件)及产品进行排查、分析,有无不合格或非食用原料(含添加剂);对可疑原辅材料、添加剂、半成品及产品立即抽样送质检机构检验;掌握原辅材料、添加剂供应商及产(成)品流向;可根据事态,暂停生产、销售,已售出的通知经销商产品暂时下柜;可根据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简要信息。
2)核查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核查。
(1)原辅材料、添加剂及产品检验合格:应严格检验或根据分析扩展检验参数再次检验。
若仍未检出可疑物,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此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建议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终止。
(2)原辅材料、添加剂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检查生产工艺每一环节,检查生产设备,检查操作人员及往来人员,生产用水,排查二次污染源。
(3)原辅材料、添加剂、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追溯原辅材料来源或添加剂供应商;将产(成)品流向及时向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汇报,启动召回制度。
3)应急处置终止
应急处理全部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领导小组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指令,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汇报处置报告。
(五)应急处置预防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对策,进行质量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加强原辅料、添加剂的进厂验收;工艺过程控制和终端产品的出厂检验;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后续跟踪和监管工作,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预防此类相同事件的再次发生。
6、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拒不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3)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夸大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及散布有碍应急处置信息的。
7、应急演练
每年应编制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如实记录演练过程。
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