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
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
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父母。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父母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做好学生父母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父母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公开信息。
保障广大师生和父母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公开信息,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5
为了应对公司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xxxxxxxxxxxx》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