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火灾
(1)安全保障措施
① 提前对使用教室和其周边教室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危险,如有情况,立即汇报,并进行整改;开放所有安全通道,并作出醒目标志。
② 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宿地,学生不得在宿舍吸烟,指定一名学生负责管理,校带队领导和教师做好巡查工作。
(2)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①如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带队领导和教师指挥学生紧急疏散,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上报治安、交通、消防及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②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地震
(1)水电工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
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2)室内监考老师要保持镇定,提醒考生就近躲避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3)需要撤离考场时,室内监考老师负责组织考生有序撤离教室,室外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按照就近的原则从各楼层安全通道(尤其是楼梯口)撤离。
要让考生按照疏散注意事项有序化疏散。
(4)考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所有工作人员要协同配合,做好考生的疏导和管理工作。
(5)救治医疗点应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采取转移治疗等其他有效方式进行救治。
3、暴雨、雷电灾害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高考途中发生暴雨、雷电等地质性灾害,各班领队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
(2)对无法及时赶到考场的学生,各班领队教师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考点办报告。
(3)由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根据情况适时反映。
五、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理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当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