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排除、无线频率干扰等手段妥善处置,防止遥控、延时、接触爆炸。
2、生化恐怖袭击处置力量。
由卫生、环保、质监、检验检疫、农业、邮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防化分队的专业力量组成。
负责生化恐怖袭击的各项处置工作。
3、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处置力量。
以环保部门为先期监测力量、以核设施营运单位为先期处置力量,以驻地部队防化分队为骨干力量,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参与,负责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处置工作。
4、工程抢险力量。
以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的专业力量为主,驻地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工程专业力量配合,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抢险和工程保障任务。
必要时,可由各级指挥部下达命令,依法征集、调用社会其他资源和相关力量。
5、计算机信息系统遭攻击的处置力量。
各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要自行组织防范和处置力量。
市电信局负责建立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专家库,当遭受大规模网络攻击时,视情组成专家组,对市内重点、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遭攻击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配合与帮助。
驻地部队防化分队和医疗单位作为处置生化、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骨干力量,全力参与处置生化、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检验、检测、防护、洗消、救治等各项工作,对其他恐怖袭击事件,视情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二)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
各地要加强重要目标防范设施和装备的建设,重点加强防护、监视、应急处置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防范水平。
市公安局要加强通信、侦查、清障、攻击、防护、救援等反恐装备器材的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生化、核和辐射装备要在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设备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核和辐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提高检验、鉴定、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洗消设备、用品。
卫生部门要根据不同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核和辐射情况,做好相关药品、疫苗品种的生产、调度和管理工作,并提出中长期及年度储备计划。
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三)开展反恐技术研发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要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将反恐怖袭击的科研内容列入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我市相关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研力量,加强反恐怖袭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反恐怖技术能力和水平。
(四)提高通信保障能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改进和完善指挥系统建设,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与有关部门及现场指挥部的联络畅通。
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调度通信网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
(五)加强日常防范
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反恐怖情报会商、研判、通报制度,市、县(市、区)两级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分析会,经常分析反恐形势,并针对恐怖袭击的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公安、安全部门和驻地部队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人,将各类恐怖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公安、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
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监、检验检疫、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六)制定分预案和培训演练
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部门分预案(实施预案和保障预案);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各地处置主要恐怖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被省、市列为重点目标的部位、场所、设施,负责其安全保卫工作的单位要制定重要目标防范预案。
与反恐怖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对生物、化学、核、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的检验、救护、洗消、防疫、排爆、工程抢险等专门人才。
要按照预案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生物、化学、核、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七)后勤支援与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为反恐怖基础建设、科研开发项目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所需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
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经费。
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