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5)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
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
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
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
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
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及措施4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
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
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