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踏青点及扫墓祭祀点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在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火种进山。
各村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巡查,重点对坟墓集中区进行巡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
(四)开展劝导禁火。
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
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
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作安排乡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分线安排:
上基点线:
下基点线:
以上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负责对各村进山路口进行管控、宣传,杜绝一切火源带进山中。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6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
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一)宣传方面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1.全体联村(社)干部:
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
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
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
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
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