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
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
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四、方案实施要求(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7
一、制定背景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6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起草过程《方案》由乡林业站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印发。
三、主要目标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6日—4月
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四、主要内容1、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发放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4、全乡中小学校要再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五、举措1、3月26日至4月7日期间成立巡查组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1、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乡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