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制度》、《上岗人员工作要求》、《火锅店管理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
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
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火锅店管理人员、火锅店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
幼儿园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透过主题班会、板报等宣传形式,向教职员工、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幼儿注意饮食安全,初步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教育幼儿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
要透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潜力。
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1、用心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催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病情严重的,及时送往上级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防疫站报告学生中毒状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持续幼儿园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幼儿,做好与幼儿家长的沟通,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
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
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儿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
同时介绍中毒的状况并开展现场调查。
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
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及家长的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⑸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⑹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⑺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