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巡查和检查制度,公司本部及各站所、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尤其是各110KV、35KV变电站和发电站,必须实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来访人员经受访者联系同意方可进入。
安保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反恐怖培训,提高反恐意识;同时落实24小时治安和反恐巡查,发现可疑人物、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二)预警支持
当发生恐怖袭击或其它人为破坏电力设施事件时,立即向公安局报警(报警电话:110)和公司反恐中心报告,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要采取自卫,保护自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在无力阻止恐怖活动的继续实施时,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五、应急响应
接到报警后,公司反恐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反恐中心办公室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通知就近单位给予支援,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和反恐行动。
(一)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接到反恐中心办公室通知后,立即调配车辆和应急物资、设备投入应急行动,保证应急过程中车辆和应急物资的需求。
(二)抢险救护组
1、抢险救护组到达现场,确定危险区域,维持现场附近秩序,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交通畅通,保卫现场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2、如有火灾发生,抢险救护组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抢险救护组对伤员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在紧急救护的同时,迅速与外部医疗急救机构取得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4、在送医院时抢险救护组做好伤员的交接,并对伤员伤势进行跟踪监护。
5、在外部救援单位到达现场后,立即汇报现场情况,配合外部救援单位进行救援工作。
(三)善后处置组
善后处置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护、安抚工作,以及财产损失的统计、上报和稳定工作。
(四)应急结束
公安机关确认事态完全得到控制后,反恐中心下达应急结束指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组要与公安机关、救援机构、新闻媒体和公司各职能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经总指挥审批后,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对公众和媒体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