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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应急处置预案9篇
大小:35.83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3-03-27 15:18:15 7.91k 6.64k

(一)重点单位

全县中高考考点食堂(__一中、__二中和____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__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__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高考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__年6月3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2023年高考应急处置预案5

根据《关于印发防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学〔20__〕117号)和《贺兰县20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贺招委发〔20__〕16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卫生健康部门关于高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关于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精准施策,抓实抓细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县卫健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贺兰县高考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承担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疫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疗救治和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综合评估等职责。

二、防控措施

1、医疗保障

根据方案要求,从县人民医院抽调医务工作人员保障高考工作。在贺兰县各考点至少配备3名医务人员,包括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内科临床医师、1名主管医师以上疾控工作人员和1名护理人员构成。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评估健康状况异常涉考人员等工作。医疗救护由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负责,派遣一医一护一司机在高考期间应急值守和医疗救护,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联系电话:13309577120

牵头股室:医政股

配合单位: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2、协助开展应急演练

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高考入场模拟演练和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的把握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相应区域和考生通道,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派驻医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

牵头股室:公共卫生股

配合单位: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3、做好消毒等技术指导工作

负责考点和各考场的工作人员应该在卫健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在考前和考后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消毒。

牵头股室:公共卫生股

配合单位: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4、疫情突发事件及处置程序

(1)对考前14天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需经考试医疗卫生保障小组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经考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宁夏考试学院。

(2)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或工作人员,由考点考试防疫工作小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经县人民政府指挥部同意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应立即带至隔离室或县人民医院按发热病人接诊流程,规范化就诊。检查结果由县联防联控专家组会诊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在隔离考场参加下一轮考试或做进一步治疗。

牵头股室:县常态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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